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
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5号《教育部关于开展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招生简章规定, 2004年秋季以后注册入学的高起本及专升本学生要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统考科目:
  高起本:《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B)》
  专升本:《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
  统考暂定每年组织三次,考试时间在4月、9月和12月。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考试, 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定。试点期间的统考成绩有效。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试点期间,统考课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标准由网考委确定,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报名采取学生自主网上报名的方法:
  报名网站(网址):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
  考试方式:《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行机考闭卷考试。《大学语文B》采用题库自动抽题组卷,客观题系统阅卷,主观题纸笔答题、人工阅卷的方式。
  考试地点:由学生在网考委指定的考试地点选定。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注意: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证》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四)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五)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附件)可免考“大学英语”。
  各试点高校要将本校免考学生名单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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